关于开展2021年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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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和培植科技创新资源,不断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与发展,根据《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威科字〔2020〕22号),现开展2021年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威科字〔2020〕22号) 二、备案和评定方式 采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资格:申报单位要符合《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近两年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威海市政务服务网(http://whzwfw.sd.gov.cn/wh/public/index),查找“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在线填写基本信息,按要求提交电子版《威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申报材料,连同相关附件,形成整套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材料上报:区市主管部门或市直单位及时登录政务服务网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经核实符合申报要求将正式推荐函、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加盖公章、一式1份),于2021年10月15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谷国庆 吴敬营 5819713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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