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6年度威海市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在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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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位科技工作者: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威海市科技创新发展,根据《威海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威科字〔2023〕22号)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专家入库,并对在库专家进行信息更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专家库专家分为技术研发类专家、产业管理类专家、财务金融类专家、其他专家等四种类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政治立场坚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 3.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从事相关领域工作至少3年,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研究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4.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5.专家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被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等情形。 (二)专业条件 1.技术研发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近5年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科技型上市公司、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省级及以上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等技术负责人,可适当放宽条件,具有中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2.产业管理类专家。主要是行业领军企业或龙头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和省级及以上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性或全省性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具有副高级职称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5年以上。 3.财务金融类专家。包括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及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财务审计部门专职人员;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4.其他专家。包括具备丰富科技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各级智库或咨询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具有丰富科普传播工作经验或对科普创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等。 二、征集方式及操作流程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流程网上操作,无需报送纸质材料。专家本人访问威海市科技云平台(http://kjy.weihai.cn),采用公众用户注册后,登录进入个人用户中心,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入库申请、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收到通知的在库专家,若需要更新信息请访问威海市科技云平台(http://kjy.weihai.cn),登录个人用户中心,填写或更新有关个人信息,除集中更新外,在库专家也可随时登录专家库系统更新本人信息。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入库专家应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专家所在单位要认真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加强对专家信息的审核把关;及时向市科技局报告本单位专家学术失范、违法违纪等重大事项。 五、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与更新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除集中征集外,威海市科技专家库实行常态化受理申请,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审核和批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入库。 六、联系方式 山东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信息部 0631-5351616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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