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海市重点实验室有哪些经费和政策扶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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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实验室建设运行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共同筹集,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体系。依托单位 应保证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所需经费。鼓励各主管部门对实验室建设进行相应的补助支持。 (2)作为独立法人的实验室,可直接申报市级科技计划。实验室通过共享平台对外提供检验检测服务、使用其它供方提供的仪器设备开展研发工作的,享受“创新券”资金补贴。鼓励实验室将技术研究成果以科技报告形式向社会开放共享。 (3)依托单位在人才引进,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进修学习,参加国内外专业性学术会议,晋升职称等方面,应优先考虑实验室的科研人员。(威科规字〔2018〕3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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