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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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农业良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是项目实施的执行主体,须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注册期满一年(截至2026年4月10日),运行管理规范,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资源整合能力。 2.合作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每个项目的合作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牵头申报单位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与所有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联合申报协议应约定项目任务分工、资金分配、知识产权归属、成果管理及合作内容等,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3.同一独立法人企业牵头的在研和在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参与的在研和在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独立法人企业同一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同专项任务类别的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 4.项目申报均以指南为单元进行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指南中涉及数字的考核指标,“*以上”不包含本基数;“*及以上”包含本基数。 5.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省级财政科技资金配比应当不低于2:1。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由项目负责人在“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管理系统”中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根据省厅发布项目指南及相关通知要求,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完成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重点是近2年审计报告、研发投入情况及种业企业资质证明);申报材料全部填写完毕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提交牵头申报单位审核;牵头申报单位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市科技主管部门。 三、有关要求 1.请项目申报单位合理安排申报时间,提前完成填报、修改、审核工作。5月6日17:00前,申报材料可在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请人间多次提交和退回,逾期申报单位将不能提交。建议各申报单位于5月4日17:00前完成相关申报资料的提交、审核工作及退回修改,并积极联系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予以审核,避免临近时间节点,因网络拥挤等各种因素造成提交失败。 2.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在推荐前,要认真审核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是否存在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范围情况。联合申报协议、申报单位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等须盖章或签字齐全且标注时间。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均需要件齐备,盖章齐全,尤其经费金额数据前后一致。请于5月6日17:00前,完成在线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函报送市科技局农社科。 咨询电话: 环翠区科技局 5220360 文登区科技局 8483738 荣成市科技局 7562839 乳山市科技局 6652105 高区科技创新局 5629215 经区科技创新局 5983055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 5581792 综保区经发局 8644388 市科技局农社科 5805703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 0531-51751080,51751143 附件: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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