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山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先拨后股类)(股权投资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13 14:4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字号:[ ]


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先拨后股类)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技股权投资项目(股权直投类)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统称“两份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两份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统筹组织做好辖区两类项目的申报、审核、推荐等各项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项目应报尽报。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做好政策宣贯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充分认识其在发挥科技资金引导作用、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推动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培育新质生产力中的重要意义。迅速将两份通知的核心内容(支持范围、申报条件、流程时限等)传达到辖区相关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创新创业团队,精准摸排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针对性政策解读,确保申报主体全面掌握两类项目的差异要求,做到政策应知尽知、优质项目应报尽报。

二、严格审核把关,保障申报质量

各单位要对照两份通知明确的申报条件、支持要求,从严从细开展审核工作,杜绝弄虚作假、重复申报、超范围申报等问题。

(一)先拨后股类项目:重点审核申报单位是否为我省依法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科技型企业,成立时间、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是否符合要求,创始股东实缴资金比例、项目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知识产权权属、科研诚信记录等是否合规,优先筛选“创新积分制”“科融信”增信评价通过、科研能力强、成长属性高的项目。

(二)股权直投类项目:重点审核申报单位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等指定类型,是否具备高成长性和良好发展前景,严格落实“每个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项”“已获省级科技计划或股权投资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的要求,核查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科研诚信状况,确保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推荐;对审核中发现的疑问,及时与申报单位沟通核实,指导其完善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

三、压实工作责任,规范组织实施

1.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中指标、数据、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署诚信承诺书;先拨后股类项目需严格执行“行政+技术”双责任人制度,明确双责任人职责,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经费管理、绩效目标等相关材料,确保技术路线清晰、指标量化可考。

2.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单位提交—逐项审核—汇总推荐”的流程,有序开展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审核记录,确保每一个环节规范有序、有据可查。

3.严格核查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的科研诚信记录,对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坚决不予推荐,切实维护科研诚信秩序。

四、紧盯时间节点,确保按时报送

1.两类项目企业网上申报统一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00至3月31日17:00,请各单位指导申报企业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在线填报、审核提交,避免临近截止时间集中操作造成拥堵、逾期未报。

2.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函及《2026年度山东省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统一报送时间2026年4月1日17:00前,逾期不受理。

五、强化服务保障,防范各类风险

1.优化申报服务:主动做好政策咨询、系统操作、材料填报等辅导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和科研人员负担,及时回应申报主体的疑问,为项目申报提供便利。

2.防范中介风险:明确省科技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中介服务。请各单位提醒申报主体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造成损失。

3.加强统筹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安排资金,对两类项目予以跟进支持,放大财政科技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对符合优先支持条件的项目(如各类大赛获奖落地项目),要优先审核、重点推荐,确保政策红利精准释放。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及省级两份通知要求,切实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本次科技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

1.业务咨询联系方式.docx

2.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技股权投资项目(先拨后股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技股权投资项目(股权直投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2月1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