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专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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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各高校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一流的科技创新生态,深入推行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到企业服务,持续推动校企人才交流合作,加强协同创新,根据《威海市科技专员聘任管理办法》(威科字〔2025〕13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专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技专员人选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政治立场坚定,学术作风正派; 2.熟悉科技创新政策法规和相关行业发展情况,具备扎实的专业水平,具有一定的技术指导、成果应用推广、组织协调能力; 3.有意愿到企业协助开展科技创新服务相关工作。 (二)聘任企业 1.在威海市内注册,经营状况良好、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无违规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 2.发展前景良好,创新积极性高; 3.为科技专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后勤保障。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工作依托“威海市科技云平台”(http://kjy.weihai.cn/nologin)开展。申报人选进入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提交至聘任企业;聘任企业审核人选信息、补充企业信息,提交至区市科技部门。 2.各区市科技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核实人选基本情况、拟开展服务的真实性等,于7月10日前提交至市科技局,并出具推荐报告。 3.市科技局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确定人选名单,通过后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各区市科技部门组织签订聘任协议,同时将聘用情况报市科技局备案。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市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宣传动员,严格履行审查职责,把握申报人选和企业的资质条件;申报材料受理环节要严格把关,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后取消申报资格。 2.申报人选及企业须认真核对填报信息,确保申报书内容完整规范,所有佐证材料真实有效、齐全完整,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 3.高校院所要积极推动本单位科技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专员,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可在职称评定、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管理、表彰奖励等方面予以鼓励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丛云翔,0631-5806046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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