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威海市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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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构建一流科技创新生态,推动科技成果对接转化,根据《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威海市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面向全市驻威高校院所、区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优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及创新型企业等。 二、备案范围 聚焦全市八大产业集群和十条优势产业链,2025年度由市内单位发起并开展的高层次技术对接、成果推介、学术研讨等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三、备案条件 1.威海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是大会活动的实质组织方或者承办方。 2.大会活动未获得市级及以上年度科技资金支持。 3.活动特色鲜明,申报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邀请的专家在业内有较高声誉,活动内容充实,成效明显,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具有促进作用。 4.经费预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方案合理可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备案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备案申报书,向区市主管部门或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申报单位填报申报材料,逐级审核后,按程序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3.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复核,按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备案科技活动进行绩效评价,按照政策择优予以补助。 五、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5月31日前将备案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含加盖公章PDF版本)整理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5892828 5814988 邮箱:whskjcxfzzx@wh.shandong.cn 附件: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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