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落实2023年、2024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支持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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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支持政策,现将省科技厅《关于落实2023年、2024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支持政策的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团队认真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参加2023年行动计划的优胜团队、参加2024年行动计划的优胜企业。 二、支持政策 1.优胜团队。2023年行动计划的优胜团队负责人带领团队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22日在山东注册成立企业,可获得最高10万元科技计划项目补助支持。 2.优胜企业。对参加2024年行动计划的成长组获胜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初创组获胜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金支持,对获得全国赛优秀企业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金支持。 三、有关要求 1.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指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优胜企业、团队享受政策,确保政策应享尽享。优胜团队成立的企业,企业法人必须为团队负责人,且需提供自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22日之间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核心团队成员在企业任职等证明材料以及创新竞技项目进展情况。 2.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职责,确保推荐企业、团队符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推荐对象无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情形,无违法失信记录。申报企业、团队须对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将企业、团队申报材料审核后,将申报材料连同《落实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支持政策汇总表》(附件2)及推荐报告的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于2月28日11:00前通过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反馈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4.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科,0631—5810809 附件: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2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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