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海市符合近3年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超过10%(含)的2023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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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23〕5号)等有关规定,前期,我局组织2023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市级财政奖励申报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财务专家审查,现将我市当前资格有效且符合奖补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4日至20日。后续,我局将结合企业是否存在“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情形、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问题记录等情况,确定补助名单。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威海市科技局高新科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凡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姓名、单位、职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字。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631—5810809 联系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2号,市科技局427室 邮编:264200 附件: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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