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产学研合作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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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支持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23〕5号)、《威海市产学研合作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威科字〔2023〕3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威海市产学研合作合同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在威海市境内注册且经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国内高校院所(含市事业法人性质的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合作,自2023年7月13日起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 二、备案条件 申报备案企业自2021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备案材料 企业与高校院所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原件扫描件。 四、备案要求 1.企业备案:备案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威海)网上政务大厅(http://whzwfw.sd.gov.cn/wh/public/index),查找“产学研合作备案”,在线填写《产学研合作备案表》,上传产学研合作合同原件扫描件。 2.主管部门审核: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请及时登录威海政务服务网审核备案材料,每个备案合同材料须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完成。 3.申报备案截止时间:2024年7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1-5814988 联系人:安乌兰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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