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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3年度威海市技术攻关类“揭榜挂帅”项目榜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2 11:1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字号:[ ]


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完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深入实施“揭榜挂帅”制度,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防范化解科技领域重大风险,经公开征集企业需求及专家论证,择优形成2023年度技术攻关类“揭榜挂帅”榜单,现将榜单及揭榜的相关要求予以发布。

一、榜单任务

本次共发布“热敏打印头功能保护膜研发及产业化”、“模块化矿山智能巡检机器人关键技术开发”、“高性能电机模拟器并联拓扑环流抑制技术开发”、“威海无花果绿色减损保鲜技术及装备研究与应用”4个榜单(附件1),采用“揭榜挂帅”的方式组织攻关,力争解决一批制约我市相关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提前完成的可提前验收。

二、揭榜申报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照榜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提出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提出揭榜意向,于2月6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市科技局邮箱。市科技局受理后,将揭榜方情况及实施方案提供给需求方,由需求方与揭榜方进行项目对接,双方达成共识后,明确项目研发标的额,拟定揭榜协议,共同制定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经所在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初审后,于3月1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科技局。

三、评审立项

市科技局对申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揭榜协议,采取会议答辩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视情况组织现场考察。答辩、考察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技术攻关类“揭榜挂帅”拟支持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需求方与揭榜方正式签订揭榜协议,并与市科技局签订任务书。由市科技局发布揭榜公告。

技术攻关类“揭榜挂帅”项目采用“事后补助”。项目综合评价通过验收后确定补助额度,一般不超过实际成交额的20%,最高补助50万元。

四、有关要求

1.需求方无法确定唯一合作对象的,在征得揭榜方同意后可采取“赛马”制,平行启动,以最先达标的揭榜方为优胜者,其余揭榜方自动淘汰。

2.针对一家单位无法揭榜解决的,可由一家牵头单位联合多家优势单位组成创新联合体,并与需求方签订“军令状”后,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由创新联合体揭榜攻关。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与联合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各方的责权,支持资金统一拨付至牵头单位。

3.揭榜方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需求方与揭榜方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具有股权关联关系。已获得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揭榜挂帅”项目。

4.需求方和揭榜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揭榜协议和任务书中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避免产生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揭榜方与需求方须按照项目任务书和揭榜协议等文件中确定的内容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立项后,不得降低项目考核指标。

5.“揭榜挂帅”项目实行技术总师负责制。技术总师是第一责任人,拥有研发团队组建权、考核激励权和资源支配权等,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负总责。如遇到影响项目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充分研判、及时上报市科技局。

6.项目有关单位应严格履职尽责,建立健全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对项目经费实行单独核算,如实记录项目进展情况和相关科研数据。

7.因无正当理由造成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揭榜方与需求方产生严重分歧无法继续合作、发生严重信用问题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作撤销处理,停拨剩余补助资金,收回已拨付的财政资金。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照我市科研诚信管理要求进行惩戒。

8.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须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不予推荐。推荐时,须报送项目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和每个项目的项目实施方案、揭榜协议,以上材料均要求纸质件与PDF电子版一式一份且内容一致。由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纳入市级发榜的需求并成功揭榜的,鼓励区市给予项目配套支持。

五、咨询方式

市科技局资配科:0631-5819713

电子邮箱:kjjzpk@wh.shandong.cn

附件

1.2023年度威海市技术攻关类“揭榜挂帅”项目榜单.doc

2.威海市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

3.2023年度威海市揭榜挂帅(技术攻关类)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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