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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1 09:58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字号:[ ]


各区市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党群工作部,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公告》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报送2023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中介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推荐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评审须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科字〔2021〕146号)标准条件要求,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1.2023年全省自然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科字〔2021〕146号)执行。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发明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4.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并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认定,“职称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二、申报和审核要求

取得职称年限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一)网上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注册填报,平台网址为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

2.学历学位信息:准确填写并上传原件扫描件。评审依据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3.现专业技术职称:准确填写并上传现职称证书。

改系列申报人员还需上传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扫描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4.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系统自动生成数据。

5.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上传原件扫描件,不允许填写取得现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成果及奖项。

6.取得现职称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需上传原件扫描件(论文需上传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录、原文,著作需上传封面、编辑人员页、目录页、内容页等),不允许填写取得现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论文、著作和作品;填写时间为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中级职称申报应提交《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1)。

8.上传其他附件: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等其他必须上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9.申报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涉密内容,不得上传平台,相应佐证材料可通过机要或者安排专人报送,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保密责任。

10.申报人所在单位有2人以上同时申报同一系列等级的,需对申报人进行排序。

11.评审费用:职称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执行。

(二)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5份(A3纸型,须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原件)。

2.呈报单位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以上材料需经工作单位及呈报部门审批盖章,报送材料封面要清晰注明各种材料详细名称及数量、呈报部门、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拟申报职称资格、申报方式。实际材料件数与档案袋封面目录必须相符。

(三)申报材料审核等要求

1.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应当打破档案、身份的限制,健全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程序,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所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3.材料报送时间、地点。请各呈报单位于2023年10月25日前审核提交申报数据,届时系统锁定数据。纸质版评审材料于10月27日前报市科技局机关党委,逾期不再受理。未尽事宜,请按照《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及相关规定执行。

报送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0-2号威海市科技局301房间;

联系人:彭艺   联系电话:0631-5809832

附件1: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doc

附件3: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docx

附件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doc

附件5.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鲁科字〔2021〕146号).doc

附件6: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名录.doc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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