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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7 16:32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字号:[ ]


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你们,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在威海市内注册、取得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并围绕重点支持方向,与具有学科优势和特色的重点高校或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含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的产学研合作活动。

二、支持方式。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采用省、市、区(市)三级联动、竞争择优、直接补助的方式组织实施。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并纳入市级科技计划支持范围。优先推荐获得过区(市)、开发区科技计划立项支持项目。获得省级立项支持的,省、市、区(市)三级财政按照1:0.5:0.5配套支持资金。

三、签署联合申报协议。申报企业须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方向(见附件1),通过产学研合作与具有学科优势和特色的重点高校或有实力的科研院所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组织实施,申报企业须对合作单位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联合申报协议中,项目名称须与申报的项目名称一致,须明确约定协议双方各自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省拨资金在内的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经费),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同时,协议中应注明,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未达到申请资金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应承诺通过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研发内容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级项目相同或类似。每个企业、项目负责人2022年只能申报1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每个企业、项目负责人牵头的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

2.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应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等内容,全部填写完毕后由企业管理账号审核提交。

3.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对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8月5日。请项目申报单位、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合理安排申报、审核提交时间,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和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自行负责。

2.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需对照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对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科研诚信状况,是否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是否列入“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进行核实。

3.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4.各区市请于2022年8月9日下班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推荐申报的项目须在推荐函中承诺按照要求给予配套支持,并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纸质件及电子版(见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PDF电子版各1份,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5.市科技局在项目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等代理服务工作;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请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联系方式

1.威海市科学技术局高新科 5810809

2.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

环翠区科技局  5865967

文登区科技局  8483718

荣成市科技局  7562939

乳山市科技局  6663673

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5620628

经区科技创新局  5980071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  5581793

综保区经发局  8644388

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  8963780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51751267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pdf

           2.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xlsx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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