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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年度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14:1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字号:[ ]


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驻威各高校院所:

根据《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管理办法》(威人组发〔2018〕5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

校地合作人才是指本市和驻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包含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建立的科研机构)中培养或引进的,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的高层次人才及其他科技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我市创(领)办企业或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二)积极推动或直接参与技术转移转化,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

已入选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且获得我市配套支持,入选威海市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校地合作人才计划的,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提交《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申报书》(附件一),并以附件的形式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证书;

(二)获得的人才荣誉证书;

(三)承担的科技计划任务书或验收证书;

(四)取得的主要知识产权证明;

(五)科研院所成立相关证明;

(六)企业的营业执照;

(七)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合同或协议;

(八)企业近三年经济效益情况证明;

(九)推进或参与技术转移转化活动相关证明;

(十)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

(一)校地合作人才资助计划通过威海英才网(https://yhzx.iwhrc.com/login)在线填报。

(二)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开展项目合作的依托单位,由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至所在区市、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所在区市、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论证和审核后,提交至市科技局,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

(三)各区市、开发区科技部门于9月26日前将申报系统导出的《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申报承诺书(附件三)纸质版装订成册1式7份及PDF电子版、推荐汇总表(附件二)1式1份报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管理科。

联系人:丛云翔  联系电话:0631-5806046

系统技术人员:宁强  联系电话:0531-55575449

附件1.威海市校地合作人才申报书.doc

附件2.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3.校地人才申报承诺书.doc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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