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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落实2022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 09:0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字号:[ ]


各区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财政局、税务局,综保区经发局、财政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鲁科字〔2022〕45号,以下简称《补助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我市企业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受补助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威海市境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2021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2. 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并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其中规上企业还须如实填报国家统计局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3. 企业2021年须开展经营活动并取得销售收入。2021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4%(含)以上,连续两个纳税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21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6%(含)以上。

(二)补助标准

1. 2021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企业,按其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2021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5%。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不足1万元的企业不予补助,补助金额四舍五入保留到万元。

2. 集成电路领域企业,按其当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补助。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工作流程

1. 信息补充、确认。各区市(开发区)科技部门根据《补助办法》相关要求,组织企业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确认。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单位法人或者单位法人设定的云平台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网址: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后,找到网上大厅-平台-山东省科技企业管理系统,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补充、确认补助信息,参照《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附件2),填写确认企业的年度销售收入、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等数据信息,相关数据信息应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应数据一致,数值不四舍五入。企业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集成电路领域补助企业还需填报《集成电路领域企业有关情况说明》(附件3)并附企业知识产权等相关材料,不填写的按统一补助比例执行。全部信息补充确认完毕后自评,并由企业管理账号审核提交,经区市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

2. 审核上报。各区市(开发区)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参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情况、领域情况说明及规上企业国家统计局研发活动统计报表等信息,对当地企业补助资金信息情况进行综合审核(可视情况进行实地核实),确定补助推荐对象并务必于9月23日前将推荐函(三部门会签)和《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确认汇总表》(见附件4)正式行文报送市科技局,两项文件各一式三份。

(二)切实做好申报审核工作

此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区市(开发区)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将高质量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作为服务企业研发创新的重要举措,指定专人负责,根据《补助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积极指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补助政策。同时,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企业须不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绿色门槛”制度不予支持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填报财政补助的企业需对所提报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开启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各区市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17:00,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请申请补助企业和各区市科技部门合理安排申报、审核提交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

(三)联系方式

威海市科技局               资源配置科      5819713

威海市财政局              科教和文化科     5225360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企业所得税科     5697020

附件:1.各区市科技部门业务咨询电话.doc

           2.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信息补充确认表(参考模板).doc

           3.集成电路领域企业有关情况说明(参考模板).doc

           4.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确认汇总表.doc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威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

2022年9月13日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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