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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动态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7 19:0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字号:[ ]


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管理,根据《威海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组建(含2016年组建并申请延期)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验收评估”工作,对2010年、2011年、2014年和2017年通过验收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动态考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依据

依据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材料、建设计划任务书、《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等文件。

二、验收和考评方式

采用中心自查,主管部门初审,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三、相关要求

1、各主管部门组织参加验收评估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威海市政务服务网(http://whzwfw.sd.gov.cn/wh/public/index)查找“威海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按要求填报《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申请书》(附件2),并附上《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任务书》及其他所有证明材料,形成完整成套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在线提交验收材料。

2、各主管部门组织参加动态考评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要求填报《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考评自查表》(附件3),并附所有证明材料,形成完整成套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一份)和PDF电子版报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

3、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材料的准备工作,后续评审以材料为主要依据,加大淘汰力度,对于评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优秀的将择优给予资金支持。各主管部门对参加验收评估和动态考评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和时效性。

4、各主管部门请于10月20日17:00前完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材料网上推荐审核工作,10月22日前完成动态考评材料审核上报工作。

5、如有特殊原因,工程中心未能按期完成组建任务的,须由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提交书面延期验收的请示,已延期一年的中心不得再次申请延期,如有依托单位更名的也需一并报送纸质更名申请。

6、评审及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819713

附件:

1.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申请书.doc

2.威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考评自查表.doc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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