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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威海市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4 09:5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字号:[ ]


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科技项目的管理,根据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威科字〔2018〕76号)等文件规定,现决定对2018年立项,已执行完毕且符合验收条件的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进行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18年立项,已执行完毕且符合验收条件的市级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

二、验收程序及进度安排

(一)受理审查。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对项目验收申请及验收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不齐或不清晰的退回整改,符合要求的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一式两份,见附件1)推荐参加验收;对已到期但未达到验收条件的由区市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说明和建议处理意见。

(二)验收审计。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本次验收工作将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审计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一审计,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验收审计名单(附件2)于8月5日前将有关审计资料、支持明细表、管理层声明、审计承诺书等(附件3)送交山东金明会计师事务所、山东英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

(三)组织验收。市科技局拟于8月组织专家对受理的项目进行集中验收,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请项目承担单位提前准备验收纸质材料及答辩PPT,纸质材料包括立项批文及任务书、项目执行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与企业产学研合作协议、相关佐证材料(专利、成果、奖励、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样机样品图片等),一式七份,连同验收申请等于8月1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科。验收通过后,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办法要求,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装订顺序及内容参照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要提供齐全的佐证材料,并对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验收结果将作为科研信用管理、项目立项及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联系方式:市科技局科技人才科 丛云翔 5806046

附件:

1.威海市科技发展计划(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验收资料(模板).docx

2.委托审计项目清单(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doc

3.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资料.doc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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