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批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 ||||
| ||||
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批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关键领域技术创新供给能力,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和新旧动能转换。现组织开展2021年首批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主体 省技术创新中心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组织开展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着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受制于人的问题,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引领。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体须为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的行业龙头企业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优先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以独立法人实体申建省技术创新中心。 二、建设领域及方向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我省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优先在新兴、急需、特色产业领域布局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注重培育具备冲击国家级创新基地实力的技术创新中心,打造区域技术创新高地。2021年首批重点在新能源(碳达峰和碳中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高端化工、生物技术等领域的30个方向布局建设(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省技术创新中心须符合建设领域及方向要求; (二)申报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须满足《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67号)和《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鲁科办发〔2020〕34号)等相关条件要求。 四、推荐方式 各区市科技局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并指导申报单位编制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2),审核加盖公章后,择优向市科技局推荐(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进行申报,单位法人或者单位法人设定的云平台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后,找到网上大厅-平台-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二)网上申报提交时间为2021年6月4日14:00—2021年6月10日12:00。 (三)纸质申报材料包括:建设方案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依托单位、拟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名称、领域、方向,一式3份;推荐汇总表(附件3)1份。上述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6月14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 联系人:谷国庆 吴敬营 联系方式:5819713 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要做好组织工作,企业申报过程中,请提前联系各区市(开发区)科技局: 环翠区科技局 5223521 文登区科技局 8483718 荣成市科技局 7592175 乳山市科技局 6661216 高区科技创新局 5629215 经区科技创新局 5980071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 5581793 综保区经发局 8644388 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 8963780 附件:1.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首批建设领域及方向.docx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4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