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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18:44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字号:[ ]


各区市科技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综保区经发局,南海新区科技金融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科技局将组织对我市2019年、2020年立项及前期申请延期的,共34项重大工程项目进行绩效核查。为确保我市项目在此次绩效评价中取得较好成绩,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分为项目承担单位自评、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核查两个阶段。自评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组织,通过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写调查表,提交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专家核查阶段,市科技局选取3-5名技术、管理和财务方面的专家,组成评价专家组,通过视频会议汇报方式开展核查工作,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检查,时间初步定在6月10日左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省科技厅将适时组织现场抽查。

二、有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分清2019、2020年度立项的重大工程项目侧重的不同方面,依据项目任务书所设定的任务目标和考核指标逐一客观地做出自我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总体进展情况,特别是项目任务书约定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发生的重大调整情况;

(2)项目实施取得的突出进展和重要成效;

(3)项目组织实施、协同推进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

(4)项目资金到位和执行情况、会计核算和资金使用规范性,人员投入情况,支撑条件保障情况等;

(5)项目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技术路线执行方面遇到的问题,因政策、市场等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问题,项目组织管理、协调中存在的问题,人员投入、资金管理使用和支撑条件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等。

请于5月31日前完成绩效自评,并通过省科技云平台填写调查表、提交年度报告。并将绩效评价材料报送区市科技部门审查,具体包括自评报告、项目任务书及相关证明附件(专利、论文、产品、资金到位及使用等能够证明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的资料)。

2.各区市科技部门要对辖区内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相关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将项目承担单位的绩效评价材料加盖区市科技部门公章,于6月3日前,将PDF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资配科。

3.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限期整改。评价结果作为后续资金拨付、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的重要依据,尤其是作为项目继续执行、分期拨付经费比例的重要依据,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

4.各区市科技局要指导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准备相关材料,要提前进行现场核实,确保绩效评价材料的真实性。

联系电话:0631-5819713

附件: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年度绩效自评价报告.docx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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