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日报“抓落实求突破”专栏报道——我市为支持“1+4+N”创新平台体系人才发展靶向精准施策 | ||||
| ||||
日前,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制定出台《关于支持“1+4+N”创新平台体系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明确对平台单位引进的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持续创新能力强、能够对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顶尖人才或团队,优先纳入支持范围,实行“一事一议”,扶持数量和资金支持额度不设上限。 “1+4+N”创新平台体系由市产业技术研究院(郭永怀高等技术研究院)牵头打造,此次出台的《措施》通过靶向精准施策,加速推动各类人才资源和高端要素向“1+4+N”创新平台体系聚集,进一步深化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措施》指出,在市产业领军人才、产业紧缺人才、校地合作人才等工程中实行“配额制”,安排 20%左右的名额,专项用于支持平台单位灵活引才、高效用才。对平台单位引进的毕业于世界大学排名前 200 名高校和自然指数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适当放宽申领“521”大学生津贴在毕业年限、社保年限等方面的资格条件,并分别按照每人 1 万元、5000 元标准,给予引进单位一次性培养补贴。 《措施》明确指出,开展平台单位与市直部门双向挂职工作,互派优秀年轻干部交流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从平台单位选派优秀人才到我市重点企业挂职“科技副总”,推动产学研深度合作。对市人才创新发展院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每年安排不低于15%的人员到平台单位挂职锻炼,锻炼时间可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挂职期满后可结合个人意愿鼓励到平台单位工作。 针对人才服务保障,《措施》也有明确要求,对平台单位引进的创业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优先纳入政府引导基金、“人才贷” “人才保”支持范围。对从市外全职引进的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年薪 50 万元以上的人才,简化威海“英才卡” 申领程序,在全市范围内享受医疗保健、子女入学、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对平台单位招收的兼职人才、实习生等,优先通过人才公寓、青年驿站等解决短期生活问题,并为每个平台单位确定 1 名人才服务专员,点对点定期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