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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威海市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05 11:16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字号:[ ]


各区市科技局,高区科技局,临港区科技金融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推进我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根据《威海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筹建期满的实验室(2017年批复立项)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经威海市科技局批准,2017年立项筹建且筹建期满的实验室(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内容

对照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重点考量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科研工作。包括实验室定位、研究方向及研究内容,承担的科研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标准、核心专利等。依托高校科研单位建设的重点实验室侧重于结合学科发展前沿以及重大发展需求开展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的情况,取得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及学术影响、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溢出效果、对学科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企业重点实验室侧重于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和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等情况,以及对所在行业产业转型升级的科技支撑引领作用。

2.科研团队建设。各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及团队建设情况;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及聚集情况等。

3.实验室科研条件与运行管理。包括科研用房、仪器设备、学术委员会作用、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等。

4.对外开放与交流合作。实验室开放运行措施及效果,开放课题设置情况,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特别是小微企业开放服务情况,开展产学研合作情况,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等。

5.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支持。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在政策、经费、人才等方面的支持情况。

三、验收程序和进度安排

1.各实验室依托单位按照要求填报《威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详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括能够代表实验室层次水平的重要科研项目、重大科研成果、成果转移转化、发明专利等证明及科研投入证明,获得市级支持资金的要做专项审计报告)。请于2020年8月14日之前,将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的《威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套,报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同时发送PDF电子版至kjjzpk@wh.shandong.cn)。

2.实验室未完成建设任务而提出延期验收的,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请于8月14日前将申请延期正式文件报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

3.初定于8月24日-25日组织相关专家,到各实验室进行实地验收,主要程序包括:听取ppt汇报(10分钟)、查阅资料(15分钟)、质询(10分钟)、查看现场(20分钟),请提前做好现场验收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和顺序另行通知。

4.市科技局根据现场验收考察情况,综合给出验收结论,并下发正式文件公布验收结果。验收通过的给予正式命名,不通过的取消筹建资格。

四、有关要求

验收工作是实验室建设建设的必要环节,各主管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撰写总结,组织填报有关材料,对逾期无故不提交验收材料、弄虚作假拼凑材料等情况,将依照有关规定通报取消资格及列入诚信档案等处理。

联  系  人:谷国庆

联系电话:5819713   18963178680

附件1.2020年应参加验收的市重点实验室名单docx.doc

附件2.威海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验收报告(1).docx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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